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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: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
近日,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《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》,保障疫情期间各类劳动者培训需求,促进稳定企业就业岗位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培训对象、承训单位和工种。线上培训对象按照《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(2019-2021 年)》执行。疫情期间,各类企业组织在职职工开展线上培训的,不受培训机构目录清单限制,企业也可委托目录清单内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。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》(2015版)第四、五、六大类中细类(职业)、工种,企业均可组织职工开展线上培训,不受培训工种(项目)清单限制。
《通知》对培训内容和方式进行了规范。线上培训课程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证、职业资格证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书的考核内容和企业实际需要开设,并设置通用性职业素质、安全知识等课程。疫情防控期间,应增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课程。对培训内容既有理论培训又有实际操作的培训,线上培训内容包括理论课程(不低于总课时的30%)和适合线上授课、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;培训内容均为理论课的,可在线上完成全部培训。
企业和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可依托政府免费线上培训平台、自主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培训平台、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及各类手机APP等组织人员通过在线直播、视频录播、实时互动、教师答疑、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线上培训。建立线上培训核查机制,企业或培训机构应留存能够证明培训真实性的学员线上签到注册、线上培训相关视频或图片等证明资料,确保学习过程可查询、可追溯。
《通知》对培训申报审核流程提出了要求。企业和目录清单内培训机构拟开展线上培训的,应在培训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开班申请,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培训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书面通知是否同意开班,并明确所申报培训工种的补贴标准。